为了加强新形势下卫计服务工作,保证卫计系统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关于印发〈宜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宜人社〔2014〕32号)文件规定,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2、年龄:18-35周岁(2000年5月31日至1983年5月31日出生);
3、具有宜兴市户籍或为宜兴市生源;
4、专业不限,学历大专及以上;
5、身心健康,有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6日、6月7日(9:00-11:00,13:30-16:30)。
2、报名地点: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3号楼206室(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29号)。
3、报名材料:(1)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2)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报名时填写《2018年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岗位开考比例为1:1。
四、考试形式
1、笔试。笔试内容: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报名结束后通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最高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报考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3倍,则报考人员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2、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报考人数若达到岗位招聘人数3倍及以上,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求和计算出总成绩;报考人数若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4、考试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带好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考场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五、体检、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笔试)确定。报考人数若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3倍,总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笔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卫计委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录用人员由卫计委办理录用手续,在职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所有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将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2、递补。拟录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本人放弃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实行在应聘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编外用工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信息将及时在宜兴人才网公布,咨询电话:87980417;监督举报电话:87980140、87985125。
八、本公告由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