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镇级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宜政办发〔2017〕141号)文件规定,新建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机关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思维敏捷,仪表端庄;
4、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1、综治办工作人员(禁毒社工)1名。岗位要求:专业不限,热爱禁毒社工工作。
2、安监环保办工作人员2名。岗位要求:专业不限,热爱安监环保工作,限男性。
3、符合报考条件的退伍军人,笔试成绩可加5分。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9月10日—9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地点:新建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咨询电话:87281886。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原则上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并限报一个岗位。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
2、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所需提供的所有相关材料。
3、报名者需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2018年宜兴市新建镇机关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报名表》需现场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一寸照片2张。
四、考试形式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知识、技能和能力。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最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求和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和政审
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求和)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未参加体检或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工资福利待遇
所有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将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所有岗位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镇机关其他编外人员。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7282232、87985125。
本公告由新建镇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
宜兴市新建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