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职称工作有关精神,现将2024年度我市乡土人才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扎根和活跃在我市民间从事陶艺工作的本乡本土人才(在乡镇、街道和村庄的相关从业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报陶艺类初级职称的。
(一)评审。对于无职称的,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乡土人才,经参加技艺考核合格后,可申报评审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技艺考核要求按照《宜兴市陶瓷艺术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办法》(宜职办[2021]6号)执行。
1、从事乡村相关工作7年以上;
2、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以上,从事乡村相关工作1年以上。
(二)转评。2022年及以前取得乡土产业相关专业领域助级职称的,可申报转评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
二、申报条件
申报和评审条件参照《江苏省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l]3号)。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不得同时申报两个系列(专业)职称。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流程
申报人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使用江苏智慧人社A PP、电子社保卡、支付宝等扫码登录,也可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个人账号,在“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中选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在“职称评审申报”中点击“申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选“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申报评委会选择“宜兴市乡土人才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申报点名称选择“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人员上传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并上传本人亲笔签名的《个人承诺书》。
评审通过人员在系统内自主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9月1日-20日,逾期不予受理。网上初审通过后,需携带所有上传附件材料的原件于9月27日前至丁蜀成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成校咨询电话:87402919。
四、申报政策说明
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中间间断时间应扣除)。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奖项、论文、学历(学位)证书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五、申报材料的审核和申报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认真核实,进行民主评议,推荐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再推荐上报,并出具《单位同意申报证明》,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由职业者申报人员在“单位同意申报证明”中以本人亲笔签字代替单位公章。
本评委会实行电子化评审,对于申报人员实行承诺制,所有材料须原件扫描上传。
六、证书及申报表
通过人员各单公布,系统生成电子证书,通过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的“查询服务”栏目中选择“公共查询”-“职称证书在线查询”下载打印电子证书,并同时下载打印《申报表》,加盖单位印章后,交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档案。
七、工作时序安排
(一)9月1日-20日进行网上职称申报,网上初审通过后,将相关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丁蜀成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现场审核截止日期为9月27日。
(二)11月上旬,现场技艺考核。技艺考核指定作品(“2024年宜兴市工艺美术初级技艺考核(制壶专业)指定作品”)在“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专栏”-“考试报名”栏目中公布,网址:http://www.yixing.gov.cn/rsj。技艺考核指定作品在考前一个月左右公布。
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按原计划进行的,将作适当调整,以另行通知为准。
八、未尽事宜以宜兴市职称办解释为准。
宜兴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