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提升队伍力量,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镇级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宜政办发〔2017〕141号)文件规定,宜兴市万石镇公安条线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5名(辅警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18—35周岁(1983年1月15日—2000年1月15日出生);
3、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身心健康,有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22日-24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3、报名地点:宜兴市万石镇组织人事办公室(镇政府三楼),电话:0510-87870062,联系人:周丹燕。
4、报名材料:报名者须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报名,并提交2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1。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18年1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通知。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最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3、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笔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招聘单位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办理录用手续,在职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所有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将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2、递补。拟录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本人放弃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实行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信息将在宜兴市万石镇人民政府网站(
www.yixing.gov.cn/wsz/)和宜兴人才网公布。报考人员请在网站下载报名表并填写好带至报名现场。咨询电话:87810062;监督举报电话:87810011、87810012、87985125。
七、本公告由宜兴市万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宜兴市万石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