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丁蜀镇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的需要,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合同制行政执法辅助人员20名。
二、招聘条件:
1、限男性,文化程度大学专科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身高1.70米以上,矫正视力达0.8以上。
2、形象端正,身体健康,体能良好,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无治安、刑事处罚及其他不良纪录。
3、热爱综合执法管理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吃苦耐劳,工作勤奋,不计个人名利得失。
4、宜兴市户籍,家庭居住住址在丁蜀镇周边15公里范围内。
5、法律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及有其他特长者优先考虑。
6、特别优秀的,年龄、户籍、学历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7、无不良记录。
三、用人方式及薪酬待遇
1、招录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统一与兴陶建设发展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凡在工作期间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产生影响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月工资参照宜兴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正式聘用后年收入不少于35000元,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五金。
四、应聘办法
在报名的基础上,按照相关程序组织招聘工作。
五、报名时间和地址
报名时间:从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30日(上午7:3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丁蜀镇综合执法局综合科,咨询电话:87407176。
报名时请带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军人带退伍证(以上均为原件,各复印一份)及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报名者必须符合本简章所规定的招考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公开招考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六、本简章由宜兴市丁蜀镇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丁蜀镇综合执法局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