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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宜兴市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1/5/6 14:41:40     浏览次数:次     来源:宜兴人才网       字号选择〖   〗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宜兴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宜职办〔2021〕10号)文件有关精神,现将我市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现从事建设工程、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冶金工程、纺织工程、轻工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电力工程等专业技术工作,拟申报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符合下列(一)(二)条之一者:
       (一) 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 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

       二、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评审按照江苏省各相关工程系列(专业)中级资格条件、《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文件执行。
       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除外)。
       (一)申报中级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
       1、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2)获得中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2、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2)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3)获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4)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二)申报初级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
       1、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评审助理级职称。
       2、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评审助理级职称。
       (2)获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评审助理级职称。
       (3)获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评审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评审助理级职称。
       (4)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评审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可评审助理级职称。

       三、申报评审程序及时间

       (一)申报流程
       申报人员登录宜兴人才网(网址:http://www.yxhr.com.cn/),点击“宜兴市职称申报入口”,在“申报评审”中点击“已开放申报”,选择“宜兴市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并按流程进行填报。申报人员上传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所有材料真实可靠,并在“单位同意证明”栏同时上传本人亲笔签名的《个人承诺书》。
       若个别业绩材料等上传的是复印件,则需加盖原件存档部门的印章,页数较多的,可在内容比较重要的页面上盖章,复审通过后正、反双面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携所有申报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否则视作放弃申报。现场审核确认通过后,在现场缴纳评审费中级300元、初级80元。
       现场审核确认需提交材料包括:
       1、在职称申报系统里打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1份。
       2、其他已上传的所有电子文档的原件。
       评审通过后,个人登录申报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并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本人签字”栏签名后放入个人人事档案保存。通过人员的职称电子证书也在平台上自主打印。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 5月17日--7月16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6月1日--7月16日
       现场审核确认地点:
       市教育西路1号,人社局专技科(6号楼305室、306室,电话:87986257、87986261);
       请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及现场审核确认,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现场也不予受理。

       四、申报政策说明

       (一)关于资历及材料的截止时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二)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根据锡人社发〔2018〕27号文件精神,2018年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完成1个公共科目的培训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宜兴人才网(http://www.yxhr.com.cn)点击主页滚动横幅“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平台入口”进入在线学习。按相关规定,2017年(不含)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完成5门公共科目培训考核;2017年(含)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完成4门公共科目培训考核。
       (三)关于学历问题。国(境)外取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认定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取得的学历,如未能读取到学信网数据或审核人员有疑问的,应上传《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此表应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军队院校学历,须提供上传相应的《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退出现役登记表》、《高考考生登记表》或招生计划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与毕业证做在一个PDF文档中。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四)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的人员应统一报送一个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评审。
       (五)学术论文要求
       提交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申报中级职称的需2篇(含)以上,申报初级职称的需1篇(含)以上,字数在两千字以上。论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不合格:⑴论文与申报专业无关;⑵论文泛泛而谈或内容空洞,不能反映学识水平的;⑶论文疑似抄袭他人的;⑷论文所涉技术问题缺乏指导意义或实用价值的;⑸论文观点有偏颇甚至错误的。凡网上下载、抄袭他人之作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审资格。
       (六)社保要求
       申报系统内能读到申报人社保缴费记录的,不需再提供社保缴费情况,否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材料的审核和申报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认真核实,进行民主评议,推荐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再推荐上报,并出具《单位同意申报证明》,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六、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一)总体说明
       1、本系统中除照片、论文(WORD文档且可编辑)等要求的格式外,其它上传附件统一用pdf格式并调整到正视方向,规范上报材料格式(每个文件不得大于20M)。
       2、各模块、填写字段前有红五星的,为必填项目。本系统中所需填写项目中,如没有的,请填“无”。对于不必填写模块,必须点击“保存”一次,证明无此模块相应的材料。否则,首次填报时不能提交。
       3、本系统中,各级审核通过的模块都不能修改。只有申报人员在评委会选择错误时,原提交信息仍然保留,但可修改所有模块内容。
       (二)各模块相关说明
       1、基本信息
       工作单位输入关键词后应从列表中选择,不能手工填写。如选择不到,请点击下面“添加”,单位社保代码、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等3类代码,请从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财务部门获得。
       申报点:宜兴市人社局。主管部门:所有申报人员一律填“无”。
       2、学历情况
       (1)从高中开始,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如学历、学位证书遗失,可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提供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2)证书扫描件请上传至对应学习经历下的“相关附件”。
       3、专业技术资格
       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信息。如系非本市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还需要一并上传取得资格的文件和《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如采用执业资格证书对应助级职称进行申报的,将所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至“专业技术资格”模块的“取得本行业(专业)准入资格情况”。
       4、继续教育情况
       (1)公共科目(含以前的公修课)系统会自动读取,不必填写。
       (2)其他继续教育经历,是指除公共科目以外的,行业、系统或其他部门组织的相关继续教育情况信息。
       5、奖惩情况
       个人取得的与专业相关类奖励证书,及所受各类惩处信息。与业绩具体项目相关的奖励证书,请在业绩成果中一并上传。
       6、专业考试成绩
       本专业此模块不需填写。
       7、工作经历
       (1)工作经历按时间的先后顺序填写,不同单位、部门工作的起止时间不能交叉。起始时间需与参加工作时间对应一致。
       (2)为保证系统将来读取数据的延续性,经历中不能填写“至今”、“现在”,可选择填写时的日期。
       8、发明专利
       请上传已取得的专利证书,证书须有本人名字。
       9、破格条件
       本模块是针对不符合资历要求,但具备《资格条件》中破格条件,并且除发明专利外的其他破格条件所须填写、上传的相应材料。
       10、工作业绩
       本模块主要采集申报人在任期内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的业绩成果,以及能够代表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相关材料。如果项目获奖的,奖项证书及项目名称要严格按证书上的名称填写。
       11、学术成果
       本模块主要是采集申报人员的译(著)作、论文、学术交流等情况的信息。
       未发表的论文:请在发表刊物名称/出版单位(学术会议)栏填写“未发表”,在发表日期一栏注明撰写日期,并上传论文的可编辑的WORD文档。不得将论文以图片格式存入WORD文档。
       已发表的论文:按项目认真填写刊物信息后,先上传论文的可编辑的WORD文档(要求同未发表论文一致),再上传清晰刊物的封面、目录(请标注本人姓名)、正文原件等的PDF格式文件(扫描在一个文件中)。论(译)著的正文部分只要前二、三页就行。
       1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该模块主要采集“任职以来工作总结”、“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可按说明要求,提前准备WORD文档后,粘贴在相应栏目。
       13、年度考核
       本模块对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联系单位人事部门人员获取本人任期内历年的年度考核表,并上传。企业身份人员可不填。
       14、单位同意证明
       本模块主要采集申报人员公示情况,由单位在公示期满后作出对于申报的意见。
       15、其他材料(选填)

宜兴市职称办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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