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职称工作有关精神,现将我市工程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在宜兴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机械、电子信息、建筑工程、石油化工、冶金工程、纺织工程、轻工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电力工程等系列专业(交通、水利专业除外)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拟申报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申报评审。
二、资格条件
1、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评审助理级职称。
2、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评审助理级职称。
3、获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评审助理级职称。
4、获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评审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评审助理级职称。
5、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评审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可评审助理级职称。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2020年8月20日-2020年9月30日
现场审核:2020年9月21日-2020年10月20日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宜兴人才网(网址:http://www.yxhr.com.cn/),点击“宜兴市职称申报入口”,选择“宜兴市工程技术初级资格评审委员会”。申报人员提交基本申报信息后待审核,待初审通过后按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并提交(若个别业绩材料等上传的是复印件,则需加盖原件存档部门的印章,页数较多的,可在内容比较重要的页面上盖章),复审通过后正、反双面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单位审核盖章,并在规定时间内携所有申报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当年申报。
(二)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地点:
宜兴市人社局专技科(6号楼305室)审核;或宜兴市人社局就业管理中心就业服务科(1号楼1楼4号窗口)审核。
2.现场审核材料要求
(1)报送的评审材料要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需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推荐和委托评审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核实,所有以复印件形式上报的材料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加盖印章,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任现职以来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涉及到前一单位的业绩、材料,需加盖前一单位公章。各单位要做好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资料的审核工作。
(2)将《申报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送审材料目录》粘贴在申报材料档案袋的封面,“送审专业系列”指“建筑”、“机械”、“电子”、“化工”等大类。
(3)报送的评审材料须分“第一分册”和“第二分册”两部分,分别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无锡市申报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复印件不装订,放申报材料前面)
(4)评审材料由本人或呈报单位自留底稿,上报的书面纸质评审材料一律用质量较好的通用档案袋装好,材料袋请使用较结实的带线牛皮纸质档案袋,请勿使用长方体硬纸盒。
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1份:从申报系统中下载双面打印,左侧钉2个订书针;
2、《无锡市申报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3份;
3、个人承诺书(申报系统中下载打印);
4、单位同意申报证明(申报系统中下载打印);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含注册页,带原件核对);
7、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8、继续教育合格证;
9、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或劳动合同;
10、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重点说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工作经历(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和工作业绩、成果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印章;
11、提交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书等,复印件需经单位审核盖章;
12、提交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1篇,若发表论文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文章正文1式1份;论文、著作以笔名发表的,需出具报社、出版社证明。
报送材料下载地址:宜兴人才网-职称申报-资料下载-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汇总【2020年】
五、其他说明
1、关于资历及材料的截止时间。资历(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申报人的业绩成果、论文发表、学历(学位)证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2、关于继续教育问题。2018年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完成1个公共科目的培训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宜兴人才网http://www.yxhr.com.cn)点击主页滚动横幅“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平台入口”进入在线学习。按相关规定,2014年7月(不含)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完成第五轮(《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或《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与第六轮(《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公修课培训考核;2014年7月(含)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完成第六轮公修课培训考核。对上述应完成而未完成第五、六轮公修课培训考核的人员应从在线学习平台中选择另外1个科目或2个科目的培训考核,进行补学并考核合格。
3、关于学历问题。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认定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取得的学历,如未能读取到学信网数据或审核人员有疑问的,申报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毕业生登记表》(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军队院校学历,须提供相应的《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退出现役登记表》、《高考考生登记表》或招生计划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相关费用:
按无锡市物价局锡价费[2004]269号文件收费规定,评审费:初级80元/人。
七、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职称政策执行。
职称办咨询电话:87952891、87986257;
就管中心就业服务科人事代理窗口咨询电话:87982576
宜兴市职称办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