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管理部门工作部署,现将本年度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宜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达到符合相应年限要求的,可直接认定职称。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申报人员必须在宜企事业单位工作,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
2、申报人员的学历须是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3、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从事专业与申报专业应保证一致。
4、经济、审计、统计、会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等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初、中级职称初定。
(二)继续教育公修课要求
2018年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完成1个公共科目的培训考核。对于未按时完成学习的专技人员,应利用专业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平台进行补学并考核合格。(网址: http://www.yxhr.com.cn/)
(三)学历、资历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可参照下列学历、资历条件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1、中专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初定员级职称;
2、专科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本科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5、博士学位: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即可初定中级职称。
三、申报流程、时间
(一)申报流程
申报人员登录宜兴人才网的“宜兴市职称申报入口”进行申报(宜兴人才网http://www.yxhr.com.cn/)。根据网上申报信息填写说明(附件),填写个人详细信息并提交,经初审、复审通过后,在“当前申报记录”中打印《呈报表》,按规定的时间至申报点提交原件审核。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 3月、6月、9月、12月
现场材料审核时间:初级审核时间截止到当月月底;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上级职称部门终审制证,现场审核时间截止至当月20日11:00。
(三)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1份。有主管部门的申报对象需经单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镇街道园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盖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在国 (境)外取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认定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国内取得的学历,如学信网上查询不到,申报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或《毕业生登记表》(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军队院校学历,须提供相应的《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退出现役登记表》、《高考考生登记表》或招生计划等相关证明材料。
(4)单位同意申报证明。
(5)要求上传的其他材料原件。
(6)1张小二寸或一寸证件照(照片反面标注姓名单位)。
2、现场审核地点
现场审核地点 |
联系电话 |
地址 |
申报对象 |
宜兴市人社局专技科 |
87952891 |
教育西路1号6号楼305室 |
有主管部门的申报人员 |
宜兴市人社局人管中心就业服务科 |
87982576 |
教育西路1号1号楼1楼4号人事代理窗口 |
无主管部门的申报人员 |
四、证书领取
1、初定审批工作完成后,将于次月由市职称部门统一发文、发证。
2、市职称部门将通过短信通知申报人员领证,请申报人员关注相关信息。如较长时间未有结果,请申报人员于申报工作结束一个月后联系自己的申报点进行咨询。
五、其他说明
1、每季度末申报职称初定的人员,如未能在当季度完成,审核结果将顺延至下一季度公布。
2、需考评结合的工艺美术专业初定要求另行通知。
3、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职称政策执行。
附件:网上申报信息填写说明
宜兴市职称办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