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营造劳动光荣、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现就开展2018年度“宜兴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以近五年来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选拔工作向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产业、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推荐选拔范围 长期工作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一线岗位的高技能人才,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其业绩、成果为同行和社会所认可。 三、推荐选拔类型 (一)选拔数量 全市选拔高技能人才成就奖5名。 (二)选拔条件 1、在生产一线工作并具有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2、职业技能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的高难度技术问题,在技术革新改造或生产、科研中作出杰出贡献; 3、开发出重点新产品、新技术,或在技术成果转化以及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中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产生重大经济效益(100万元以上)和社会效益。 四、选拔程序和办法 申报“2018年度宜兴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应由个人申报,用人单位负责初审推荐,经所属镇(街道、园区)或市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后,汇总相关材料,包括纸质申报材料3 份、证明材料1份、电子文档1份,于2019年2月22日前报送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五、相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2018年度宜兴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推荐选拔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申报,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好中选优,并按规定时间完成材料上报。报送材料为: (一)《宜兴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申报表》; (二)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三)申报人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主要技术成果证明、获奖证明、荣誉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六、联系方式 就业促进科: 电话 87983741 电子邮箱 2429894616@qq.com
附件:宜兴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申报表.doc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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