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宜兴市官林经济发展总公司工作需要,根据中共宜兴市委办公室、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宜兴市国资企业职工招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宜办发〔2018〕29号)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主办会计1名;
2、会计2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岗位要求
(一)主办会计(1名)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2、具有会计师或经济师职称;
3、两年以上企业主办会计从业经验。
(二)会计(2名)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2、财务财会类专业;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初审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2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3、报名地点:宜兴市官林镇人民政府614室(宜兴市官林镇公园路8号)。
4、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招聘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交单位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3)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宜兴市官林经济发展总公司应聘登记表》,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1。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专业测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直接淘汰。
笔试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直接淘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60%计算出总成绩。
(三)考试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人员请带好本人身份证;
2、考场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六、体检、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笔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招聘单位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录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办理录用手续,在职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所有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将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2、递补。拟录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本人放弃录用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实行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