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满足日常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印发〈宜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宜人社〔2014〕32号)文件规定,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编外用工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文职人员4名,3名为指挥中心接警员,1名为宣传岗位文员,具体资格条件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详情参见《岗位表》;
4、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接警员具体要求如下:
(1)会说、听得懂宜兴方言,普通话流利,无语音障碍;
(2)对Microsoft Office Excel 工作表、Microsoft Office Word 文档等办公软件功能熟练使用,面试环节会考核;
(3)善于学习,试用期学习态势图等岗位知识,合格达到标准录用;
(4)能够接受夜班、白班交替。
6、宣传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具有美术/动漫/平面设计/视觉传达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能熟练使用摄影摄像设备及Pr 、FinalCut、AE等视频制作软件,可熟练剪辑;能独立完成海报,单页等平面作品选题策划,能熟练使用Photoshop、AI等软件原创画图设计排版,能独立设计和制作矢量图形、LOGO、海报、单页、画册等。
7、宣传岗位优先条件:有较高审美水平,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创造力,可独立策划;熟悉互联网和多种新媒体平台,并有强烈的敏感度,能根据需求,撰写彩页设计文案、活动宣传文案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受到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过不良行为记录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7、具有其他不适合招聘岗位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4日9:00—9月15日17:00,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15日17:00,逾期不可补报)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宜兴市诸桥东路119号)四楼专职管理办公室,现场报名;
2、只接受本人报名,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代报名;
3、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2的电子版填写,附1寸彩色免冠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验证材料。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进行网上学历验证,点击“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点击“在线验证报告”模块,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截图;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其他证明材料:根据个人情况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立功受奖、相关从业资格等证件证书。
四、招聘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对象,参加后续招聘考核。考核项目包括面试、体检和心理测试、政审。
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一)面试
通过初审、复审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体检和心理测试
根据面试结果,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2、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根据测试当天结果,不予补测,不合格的人员不予招录。
(三)政审
单位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和业务能力等情况。
五、录用
(一)面试、体检、心理测试和政审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被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导致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
3、其他不适宜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况。
六、待遇与管理
(一)工作统一待遇
1、按政府规定要求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单位免费提供工作餐、发放统一工作服装。
3、根据工作年限情况,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入职1年后)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4、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合同。
(二)工资薪金
1、试用期间按岗位发放试用期工资。
2、转正后工资、加值班费等按照《无锡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发放,薪资水平参照社会面同等工作岗位。
3、宣传岗位薪资待遇面议。
七、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2、联系电话:0510-87228388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本公告由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1: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岗位需求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