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本局法律顾问工作,持续巩固与深化“法治市监”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等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依据《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规定,决定公开选聘2名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13日
二、法律顾问聘任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严格遵纪守法,未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党纪政纪处分;所在律师事务所近5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执业律师,且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履行职责;
(五)具有长期从事行政领域法律事务专长或者优势,熟悉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政策,有在行政机关担任法律顾问或代理过政府部门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经验者优先;
(六)没有不适宜担任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的其他情况。
三、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一)根据需要为本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或实施法律风险评估;
(二)参与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三)协助起草、修改重要法律文书或者以本局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四)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复杂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五)参与处理涉及本局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和调解等法律事务;
(六)参加本局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法治教育和法治培训等活动;
(七)其他需要参与的涉法事务。
四、法律顾问聘期及待遇标准:
(一)聘期一年。聘用期限届满,根据工作需要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聘。
(二)待遇标准按照年费方式支付。
五、选聘程序与方式:
(一)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申报材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形成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二)初步筛选: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应聘人员的执业水平、专长领域、工作联系沟通的便捷性以及在市场监管专业领域的执业经验等因素,择优提出拟选聘的初步人员名单;
(三)面试:经过初步筛选后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现场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选。
六、应聘所需材料
(一)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选聘报名表1份(附件1);
(二)所在律师事务所2020年以来执业情况1份(附件2);
(三)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复印件1份;
(四)应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五)其他证明律师能力和业绩的材料。
应聘人员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七、报名方式
申报材料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报送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yxsjjzcfgk@163.com
联系地址: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宜兴市宜城街道龙潭西路53号1号楼417室)
联系人:卢婷婷
联系电话:87980904
附件:1、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选聘报名表.doc
2、所在律师事务所2020年以来执业情况.doc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8日